第214章 校规第37条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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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实碧婷学姐也是一个很好商量的人呢!”

“那请问水澄同学,最近关于于碧婷以前曾欺负同学的事情,你怎么看?!”

江水澄歪着脑袋,一双清澈明亮的瞳眸眨了眨,“你们在说什么啊?我怎么听不懂······碧婷学姐以前欺负过同学么?”

“不会吧,她看起来不是那样的人啊······”

“不好意思啊,”江水澄十分抱歉地笑了笑,“我平时只忙着学习,对于这些事情,我都不太去关注的。”

这段小小的“访谈”,很快,又被传播了出去,知道消息后的大家,第一时间,就去翻校规第37条······

这个校规,是新修订版本的。

校规第37条:若有多人同时举报校内同学做出暴力恐吓,勒索钱财等违规事宜,学校将予以该同学警告记过,行为严重者,将劝退。

有心人将这条校规发到了帖子里,又有人匿名说要这些被于碧婷“教训”过的女孩子联合在一起,写匿名信发到一中校长及教务处的邮箱中。

于碧婷眼看着事情越闹越严重,没办法,只好和家里人说了这件事,当下就遭到了家里人的严厉批评:

“疯了么?你以前做过的事情怎么会传到网上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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